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3-31 17:34:02  浏览: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资产存量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建议》(教财〔2017〕9号)、《合肥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对2024年固定资产存量开展盘点工作。

    一、盘点基准日及盘点范围

    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资产包括学校自有产权及银行产权,盘点资产类别为房屋及构筑物、图书档案、文物及陈列品、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

    二、时间安排

    (一)领用人自查阶段(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10

    请各单位老师严格按照我校资产管理系统(由信息门户登录)中登记的资产信息进行账物核对,自查账物相符情况、存放地、领用人信息,并通过盘点进行修正。资产领用人需对固定资产标签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物有标签,物签相符,张贴规范。

    (二)单位核查阶段(2025年5月11日-5月18日)

    各单位认真总结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重点关注2024年度资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对于账实不符(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卡不符、账账不符、低效、闲置等情况,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有效推进问题整改。

    (三)盘点上报阶段(2025年5月19日-5月26日)

    1.系统操作:在资产管理系统完成盘点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2.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设备家具盘亏说明表》(如有,附件3)提交至行政2号楼122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电子材料:《XX单位2024年度资产盘点报告》(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邮箱:2564721689@qq.com。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协同做好资产盘点工作。

    2.资产盘点工作覆盖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盘点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务必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产盘点工作按时完成。

    3.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地进行盘点工作,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有瞒报、漏报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国资处将对各单位资产盘点结果进行抽查,对于隐瞒不报、管理不善、盘点工作不实,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作联系人:戴文君

    联系电话:0551-62903657


    附件1:资产盘点操作指南

    附件2:资产系统微信端操作手册

    附件3:设备家具盘亏说明表

    附件4:《XX单位2024年度资产盘点报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