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国有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合肥工业大学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需求:拟遴选2家。资产评估服务机构为学校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具体包括对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及资产出租出借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规范的资产评估报告。
最高限价:参照皖价服〔2010〕151号文的计件收费所规定的服务收费填报费率,费率不得高于100%。
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合同期满后,如供应商履约良好,在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
支付条件及方式:采购人委托评估业务,供应商提交合格的资产评估报告后,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拥有较强的专业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2固定人员固定服务人员应当保证有2名以上、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资产评估师服务本项目,项目团队应保持稳定;3供应商应通过财政主管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备案相关证明材料);(注:资产评估营业执照为分公司的企业应取得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授权内容包含为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及认可分公司与合肥工业大学签订的评估合同等事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5)供应商被合肥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曝光台(http://zb.hfut.edu.cn/cms/warn/)列为合肥工业大学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违规失信行为名单的。
5.已在合同服务期内的供应商以及上一招标周期入围但未满三年服务期的供应商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
三、采购文件获取
(一)时间:2025年4月8日15点前(北京时间)
(二)方式:电话咨询,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评审时间:2025年4月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行政办公二号楼124
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密封)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盖有单位公章的报价函(一次性报价)、单位资质、法人证书、服务方案、服务业绩、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等,应按评分标准表的顺序装订,保持完整无缺,符合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要求和格式。
五、评标原则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综合考虑评估机构规模、涉足领域、业内影响、获得业绩等;
3.项目服务方案切实可行,技术力量投入充足,能够满足招标人的总体要求;
4.价格公平、合理。
六、有关说明
我单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将结果电话或邮件通知中标单位。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但将给予保密。招标方保留对投标方资格、资信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的权利。
联系人:姜老师,电话:0551-62902252 1525048608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