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7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资产报废处置预算及追加申报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6-03-24 08:43:30  浏览:

    校内各单位:

    预算管理一体化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公务用车、大型仪器设备及土地、公房等未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及报废计划的,预算年度将无法购置或报废。

    一、需申报2027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资产报废处置预算的单位,按以下要求填报材料:

    1.凡是2027年计划购置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及租用(含续租)土地、公房,不论使用任何经费(含科研经费、条件建设经费等),均应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2.凡是2027年计划报废公务用车的,应编报重要资产报废计划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注意事项:

    (1)单价10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在申报资产配置购置预算前原则上需完成大型仪器设备查询、论证工作(购置论证需经实验室设备处审核,购置论证报告模板见附件4),开展询价工作(三份询价单)。

    (2)凡是购置公务用车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需要同步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3)凡是租用土地、公房的(含续租),应提供相关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租用土地、房屋的地点、必要性以及本单位现有闲置或对外出租土地、房屋的情况。

    (4)以往年度已经申报但尚未执行的10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本年度执行需重新填报资产配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

    4.填报要求,填报预算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如有2026年执行中需追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并在此追加申报,填报申请追加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明细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追加申报材料另需附上级批复文件、学校决策文件等)。

    三、需追加申报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单位,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邮箱提交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表格为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需申报2027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资产报废处置预算的单位,须在7月20日前过邮箱提交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表格为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

    国有资产管理处邮箱:guozichu@hfut.edu.cn,联系人:姜曼,联系电话:0551-62902252 15250486089。


      附件:1.2027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申报表

               2.2027年资产报废处置预算申报表

               3.申请追加2026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明细表

               4.合肥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模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