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南村小高层车库第三期租赁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3-08 07:57:47  浏览:

    广大教职工:

    《南村小高层车库第三期租赁实施办法》(附件1)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就做好南村小高层车库第三期租赁事宜,通知如下:

    南村小高层车库第三期租赁对象为学校有正式编制的教职工(主要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开招租车库16个(其中A类7个、B类7个、C类2个),南村小高层报名住户拥有优先承租权。

    广大教职工根据车库第三期租赁租金标准,以户为单位进行报名,申请表在附件2下载或到行政二号楼119室领取,申请表需本人签名。委托代办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本人签名后可扫描发至以下邮箱或送至行政二号楼119室。

    申请时间为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2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张颖

    电话:0551-62901143

    邮箱:1044235908@qq.com

    附件:1.《南村小高层车库第三期租赁实施办法》

              2.《南村小高层车库报名申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