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8-28 16:47:57  浏览:

    各学院、中心、研究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与数据上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填报方式

    按照数据统计填报要求,请各单位安排所属实验室(或研究所)2022-2023学年实验室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并如实填报以下数据

    1.实验室信息(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包含教学实验项目、专任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基本情况和实验室经费情况等,在实验室上报系统中填报,不需提供纸质表格

    2.贵重仪器设备表(样表及填报说明见附件2)资产管理系统中填报(设备负责人登录个人信息门户→资产管理系统→大仪数据上报同时提供纸质表格(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使用机时数不足800小时/学年,需报送纸质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纸质材料均为单位集中报送。

    此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时间范围为:20229月1日~2023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9月15前报送。

    贵重仪器设备表纸质版和情况说明集中报送至办公楼二)119室。

    三、填报注意事项

    1.信息统计上报为我校每年常态化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各单位在上报数据前,应加强数据的校核,特别应注意与往年报表数据的核查,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并附相关文字说明,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2.由于各单位填报数据还需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的整体上报工作能按时顺利完成。

    3.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

    楚华琴   联系电话:62901143

        联系电话:62902252


    附件1 实验室信息填报说明

    附件2 贵重仪器设备表样表及填报说明

    附件3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附件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