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11-11 15:41:16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2022年11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精神、《合肥工业大学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工作安排,进一步理清我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全面清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凡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给校内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均属此次出租出借全面清查工作范围(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除外)。

    二、清查内容

    各单位截至2022年10月31日正在出租出借资产管理的有关情况。具体包括出租出借房屋的处于出租出借状态资产的坐落位置、数量(面积)、租期、金额、资产类型、出租出借形态、入账情况、出租论证、承租方确定、校内决策程序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迅速布置,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清查工作。

    (二)全面清查,如实上报

    各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清查本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并准确如实填报《高校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摸底调查表》(见附件)。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有不报、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学校将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

    请各单位将所有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1月14日前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二号楼121室,联系人及电话:颜存奎62902360)。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uozichu@hfu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一:合肥工业大学资产出租出借清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