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9-14 00:00:00  浏览:

    各学院、中心、研究所: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文件要求,现就信息统计与数据上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数据统计填报要求,请各单位安排所属实验室(或研究所)对2017~2018学年实验室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并如实填写以下表格:

    附件2实验室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3实验人员培训及著作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见附件5);

    附件4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调查表。

    (上述表格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40万以上设备使用机时数不足800小时/年,需说明原因。)

    此次实验室信息统计时间范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二、填报方式和报送时间

    1.填报方式:请各单位下载附表后,按照填报说明以及所给电子表格规定格式进行填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填报范围为现有已登记入账的原值40万元(含)以上设备。

    2.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9月21日前将填报好的电子档报表发送至邮箱:chuhuaqin@126.com,同时将经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文档一份交至2号行政办公楼221室,以便统一汇总后集中上报教育部。

    三、填报注意事项

    1.信息统计上报为我校每年常态化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填报。为保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请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于2018年9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chuhuaqin@126.com,以便联系。

    2.各单位在上报数据前,应加强数据的校核,特别应注意与往年报表数据的核查,对于差异性较大的数据应仔细查找原因,并附相关文字说明,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3.由于各单位填报数据还需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的整体上报工作能按时顺利完成。

    联系人: 楚华琴 联系电话:62901144

    2018实验室报表附件1-5.zip

    财务处国资办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