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公共用房的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不流失,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合肥工业大学公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已退休人员(含调离人员,下同)仍占用的公共用房(下称公房)进行一次集中清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2.清退阶段: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
3.报告阶段:2019年10月26至10月30日。
二、清理工作内容
各公房使用单位要组织专人对本单位使用的公房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调查,摸清已退休人员使用的公房情况,对已退休人员无合理原因仍使用的公房收回,确保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三、清退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主题教育,将清退工作作为主题教育的一项整改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即查即改,将清退工作落到实处。
2.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清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公房的清退工作。本次清退工作的责任人为公房使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
3.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公房使用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做到不疏、不漏、不虚、不重,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真实反映出公房使用现状。
4.对确实需要暂缓清退公房的退休人员,须向公房使用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和暂缓退房的理由材料。各公房使用单位要组织认真审查,做出审核决定,明确退房时间表,并在本单位明显位置对暂缓退房人员进行公示。
5.清退工作完成后,各单位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清退结果报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人:陈庆宁,联系电话:62903657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