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经研究,确定学校公务用车“三定”单位如下:
同时,学校公车使用严格执行日常使用登记和台账管理,登记表格见附件。
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实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公示期: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51-62901143
邮箱:1044235908@qq.com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公务车辆日常使用登记表
2.合肥工业大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
3.合肥工业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台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