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10-25 15:01:51  浏览: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提升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水平,根据《国管局关于规范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国管资〔2021〕316号)和《关于规范和加强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296号)的要求,现就规范和加强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通知如下:

    一、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提升公车管理规范化水平。

    1.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工作台账,每年按规定时间上报;严格落实使用信息登记制度,每年底进行公示。

    2.实施运行费用单车核算,设立专用账户,按年度进行公车使用经费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3.严格执行各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指定地点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停驶等规定,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二、开展公车使用管理专项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组织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公车使用管理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公务用车制度建设情况及日常使用管理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

    1.自查自纠。11月10日前,各单位开展自查,收集整理材料并撰写自查报告。

    2.实地抽查。11月10日-11月30日,根据自查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随机检查核实,形成初步意见。

    3.汇总整改。12月1日起,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整改。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并准备好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车辆运行经费相关的账务资料和车辆管理台账。

    2.提交的报告要实事求是,主动发现和解决此项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确保依纪依规安全、有序使用车辆。对弄虚作假、发现问题藏匿不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和2021年以来的使用台账,纸质版报送行政二号楼121室(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分管领导签字),联系电话62902252,电子版报送至guozichu@hfut.edu.cn。


    附件一:XXXX部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台账(模板)

    附件二:XXXX部门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报告(模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