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自制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申报2021年度实验室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实验室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经过项目申报、学院审核、管理部门形式审查、现场调研和校内外专家评审,遴选出拟立项目16个(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公示时间:2021年6月9日至6月11日
联系电话:62901143
联系人: 丁老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9日
·附件1:2021年度实验室自制仪器设备项目拟立项目名单
·附件2:计划任务书
·附件3:计划任务书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