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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公房资源配置,推动部门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打造部门统筹、学院联动的学生工作运行机制,经充分论证,校公房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现对翡翠湖校区部分学院学生工作部门用房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1、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活动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210室,辅导员办公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306室(东)。
2、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活动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211室,辅导员办公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317室。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活动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212室,辅导员办公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306室(中)。
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活动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213室,辅导员办公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306室(西)。
5、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活动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220室,辅导员办公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304室(东)。
6、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活动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222室,辅导员办公室调整搬迁至综合南楼304室(西)。
请上述六个学院按调整方案尽快完成搬迁工作,腾空原公用房屋,并将钥匙交校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陈庆宁 联系电话 62903657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