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产配置,加强精细化管理,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稿)》合政发〔2018〕1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国有资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集中报废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处置条件
已达使用年限且无使用价值的设备、家具等。
二、报废处置程序
1.资产领用人提交报废申请。由资产领用人以个人名义在资产管理系统提交报废申请;填写纸质版报废技术鉴定表,递交单位资产管理员。
2.资产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在系统里初审报废申请(系统里不做操作),汇总统计后报单位审批。
3.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需对报废资产进行审议,形成会议纪要和请示报告。
4.资产管理员在资产管理系统里审核报废申请,同时提交报废技术鉴定表、会议纪要和请示报告,合并提交。
5.单位分管领导在资产管理系统里审批,并在报送的纸质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资产报废处置工作,严格执行报废处置条件、程序,并确保提交资料的准确真实,要统筹安排、有计划地开展本单位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2.请各单位将申请报废处置的资产相对集中存放、统一保管,以便实物清点、核实和集中处置。
3.以单位名义报送申请材料(请示报告、会议纪要、汇总表,模板见国资办网站首页),纸质版报送至行政二号楼109室,电子版(不含汇总表)在资产管理系统里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4.如有未达使用年限的资产要报废,须另外报送关于未达使用年限的资产提前报废情况说明(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要求同上,模板见国资办网站首页)。
5.报废技术鉴定表只需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其中单台件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报废技术鉴定表需同时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姜曼 联系电话:62901767
特此通知。
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