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因学校机构和人员调整,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变化较大,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做好国有资产信息登记、变动及处置工作,请各二级单位重新确定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及单位试剂耗材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
各二级单位需安排一名处级领导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总体工作;安排一至两名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在职在编人员担任资产管理员、单位试剂耗材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日常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择期组织开展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请各单位确定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后,填写《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申报表》(见附件),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地址:屯溪路校区行政办公2号楼12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64721689@qq.com。联系人:戴老师、娄老师;联系电话:62903657。
学校资产管理QQ群群号:901150091。请各单位分管资产领导、资产管理员和单位试剂耗材管理员自行加群。
特此通知。
附件: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申报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4日